普遍恩典的意义

戴尔·约翰逊(Dale Johnson):本周的播客,我邀请了马歇尔·阿德金斯(Marshall Adkins)一同参与。他是密苏里州堪萨斯城中西部浸信会神学院圣经辅导的助理教授,也获得了 ACBC 的认证。他与妻子瑞秋(Rachel)育有三个孩子。马歇尔,我非常期待今天与您讨论“普通恩典”这个主题,毕竟这在当今是个被广泛讨论的话题。您目前正好正在写一篇有关这个主题的论文,我很期待今天我们能够深入探讨这个概念。欢迎来到播客节目。

马歇尔·阿德金斯:谢谢你,戴尔。很高兴能参与节目。

戴尔·约翰逊:我们首先要从一个合适的地方切入,也就是从一开始就必须澄清的重点,那就是“普通恩典”的定义。当人们使用这个术语时,并不总是指同一个意思。因此,每个谈论此话题的人都应从定义开始。我想这是一个恰当的出发点。如果可以的话,马歇尔,我们就从定义开始,然后再提供一个扎实的释经基础,说明普通恩典究竟是什么,以及普遍恩典在圣经中是如何被启示出来的。

马歇尔·阿德金斯:我们可以从诗篇145篇第9节开始:“耶和华善待万民;

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当我们在谈论“普通恩典”这一教义时,我们是在讲神对所有人的怜悯与慈爱。这其中包含很多方面。首先,我们可以指出,普通恩典包含神对最终审判的延迟。当人类堕落、亚当和夏娃犯罪、背叛神的时候,神并没有立刻毁灭他们。反而在创世记3章15节中应许了救赎。这是神延迟审判所彰显的慈爱与怜悯,是祂在展开救赎计划过程中赐予人类不配得的恩典,最终借着耶稣基督的位格与救赎大工,拯救罪人。第二点,神的怜悯也表现在对罪的限制上。最后,我们还可以说神的怜悯显明在外在祝福的赐予上,让人类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祂的创造。所以我会这样总结这个教义的核心:普通恩典是神向全人类所施的非救赎性、不配得的恩典。具体表现在:延迟最终审判、对罪的限制,以及外在祝福的赐予。这方面可以探讨的还有很多,但大致可以这样定义。

戴尔·约翰逊:你刚才提到的有两点我想补充说明。你最后讲到的,其实正是神良善的体现。祂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正是你所提经文的具体说明,显示了神对所有人的恩惠。然而,这也提醒我们,神的良善不仅是为了人,更是出于祂本性的彰显,是为荣耀祂自己——这点非常关键。第二点,就是关于“恩典”这个词本身的争议,特别是在改革宗神学的历史中,“恩典”一词通常与“救赎”紧密相关。这让很多人感到不安。因此,我们必须小心澄清我们所描述的内容。我们所说的“普通恩典”绝不是指任何具有救赎性质的内容,甚至也不是救赎的前兆。我想我们必须谨慎,不要这样去描述普遍恩典。现在我们已经定义了普通恩典,并提供了一些圣经依据。那么,接下来你可以谈谈当今圣经辅导界有关这一话题的一些动态与发展吗?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要在《真理与爱》的播客里谈论这个话题?”其实这与圣经辅导的当下处境非常相关。请帮我们梳理一下现在就这个话题的讨论进展。

马歇尔·阿德金斯:其实,关于这一话题的探讨不只是在圣经辅导运动中才发生,也不仅仅是最近才开始。事实上,“普通恩典”这一教义在改革宗神学中已经被辩论很久了。有人说这个教义的种子始于加尔文,而后在荷兰改革宗传统中由神学家如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亚伯拉罕·凯波尔(Abraham Kuyper)进一步发展,之后还有伯克富(Louis Berkhof)、约翰·默里(John Murray)和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很多优秀的改革宗神学家都探讨过这个教义,并且该话题一直存在争议。20世纪的改革宗神学中,有人否认“普通恩典”的存在,担心“恩典”这个词被用于非救赎性的事物,这不仅涉及术语的问题,也是教义内容的问题。也有人主张调整并修改这个教义的内涵。所以,我们不能说这个教义已经有了一个大家公认的、标准的定义。实际上关乎普遍恩典的定义与应用一直处在争论之中。比如说,圣经教导我们人是全然败坏的,以弗所书2章说我们在过犯罪恶中是“死的”。那么,既然不信之人是属灵死亡之人,我们又如何解释他们并没有在行为上表现出极端的邪恶呢?这正是“普通恩典”教义所试图解答的问题之一——即如何解释“相对的良善”?所以这个教义在历史上的争论,不只是围绕定义,也包括其含义。

而在圣经辅导界,这个问题就变成了:世俗心理学家对“人”——包括人的问题与解决方案——有什么认识?是否有一些“资源”或“洞见”,是神通过普通恩典赋予不信之人的,我们应该收集并用于更全面地关顾人?所以今天我们正在对“普通恩典”的定义、边界以及应用展开一场新的讨论。这些含义非常关键。

戴尔·约翰逊:确实意义重大。如果我们声称某些内容是“普通恩典的洞见”,那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应用这些“洞见”,因其对人有益。但如果我们说这些内容不具救赎性质,而圣经辅导的主要目标是成圣,那么“普通恩典”若引入某些具有“救赎性”含义的元素,那就会发生冲突。圣经辅导的目标是通过神的道——而非透过来自外界的技术或理念——促成信徒的成圣。这样就引发了一些张力,比如我们该使用什么?该如何看待那些所谓“来自不信者的洞见”?难道我们要毫无保留地接纳吗?我个人的立场是,我不认为这种做法是恰当的。我不认为这是真正认识人的方式。神明确指出,只有祂的话语才能揭示人真正的本质。我不认为属世的眼睛能看清人之为人的全部实相。也许我讲得内容较你接下来要讲的有点超前了,但这就是我目前对这一教义展开的看法。这一教义确实有助于彰显神对所有人的良善与慈爱,但不应被用于建立与救恩或成圣相关的内容,尤其是在圣经辅导的应用中。那么,我们继续深入,谈谈这一讨论在实际辅导中的一些影响。我们如何将这些抽象的讨论应用到“辅导现场”?你能对此进一步谈谈吗?

马歇尔·阿德金斯:你刚才提到的确实很好。普通恩典确实彰显了神的荣耀,在祂对众人的慈爱中显明出来。我们前面提到的:延迟审判、限制罪恶、赐下外在祝福等等。但这些并不意味着神在世俗心理学中建立了一套知识体系、一套洞见或介入方式,是我们圣经辅导员必须去采纳的。这是不合逻辑的。我们必须澄清的是:圣灵对罪的抑制是为了阻止罪的完全腐蚀,但这并不意味着圣灵给予了不信之人某种“智慧启示”或“真理洞见”,使他们在心理学上能够提出有关人性以及问题解决之道的知识。这种用法是对“普通恩典”教义的误解与滥用。若我们采纳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普通恩典”取代过去持整合论者所使用的“普遍启示”。现在有些人自称属于圣经辅导阵营,却试图用“普通恩典”作为神学根据,去借用比如依恋理论(attachment theory)中的洞见,或者行为疗法中的技术,并称之为“普通恩典的资源”。更直接地说,“普通恩典资源”这个词本身就可能误导人,好像这些知识是圣灵赐给不信者的启示,这不是圣经对圣灵工作的描述。所以,我认为,在灵魂关怀方面,我们不能指望圣灵会启示不信者,让他们发现圣经辅导应当应用的洞见。

戴尔·约翰逊:我想澄清一点,我们并不是说堕落的人失去了理性能力。请你也从积极面说明:人是按神形象造的,他仍保有理性;但在理性中,他无法从神的视角认识真理,尤其关于人的完整本质——人不仅有身体,还有灵魂。谈谈这一方面:我们不是否定人的理性,但也不能说他可以凭理性完全认清真理。对此你怎么看?

马歇尔·阿德金斯:对,如果我们思考人堕落时发生了什么,人并没有变得不再是“人”。我们依然是有道德、理性、意志、情感的神所造之人。但堕落之后,我们全人的每个部分都被罪败坏了。作为按照神的形像被造的人,我们仍具理性能力。但普通恩典只是限制罪的蔓延,并没有增强人的智能。所以堕落之人仍会用理性去压制神的真理。这并不代表人不能观察世界,也不代表他无法了解创造的一部分。但这些知识从来不是中立的,因为存在属灵上的对立。这种“理智之败坏”并未抹去人的理性,但我们的理性已被罪所玷污。因此,我们不是说不信者不能观察,而是说他们的观察不是中立的,而是建立在敌对神的世界观与预设之上。若他们按这些假设行事,我们就会看到其中的巨大差距。

戴尔·约翰逊:对,他们无法认清完整的实相。即使在这个物质世界中,现实还包括属灵领域——那是神所定的秩序。他们看见的是拼图的一部分,而无法看到全貌。让我提出一个观点,想听听你的回应。现在很多基督徒对世俗心理学的“理论”深感着迷,我想强调是“理论”。这些理论并非经过科学验证,反而在世俗领域内存在激烈争议——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精神科医生等正在争辩像 EMDR(眼动脱敏与再加工)是否真具科学性,或者创伤理论是否有效。然而一些基督徒却急于将这些未验证的理论视为“普通恩典的洞见”,并加以采用。我认为这是危险的。若我们回顾精神病学的发展史,比如“体液理论”时期——如果当时我们也说那是“普通恩典”的表现,并对其进行采纳,那会怎样?当科学都无法证实时,我们不能轻易地宣称某样东西“出自神”。我们必须辨别“理论”与真正符合神秩序的“科学事实”之间的区别。你怎么看?

马歇尔·阿德金斯:我想说几点。首先我们必须有一个分类——人的知识并不等同于圣灵的工作。换句话说,不信之人确实能观察、能提出理论,但我不会将这些称为圣灵在普通恩典中的运行。所以我前面之所以限制“普通恩典”的范畴,就是为避免这种混淆。有些辅导员可能没有分辨力,看到一个理论(比如EMDR)就加以使用,并说:“我用这个技巧是因为这是来自普通恩典的资源。”但他们混淆了“理论”与“圣灵的启示”,这是一种误用。“普通恩典资源”这个词本身就会造成这种混淆。还有一点我们必须直说:无论你所持守的“普通恩典”教义是什么,都不能否定圣经关于自身“全备性”的教导。圣经明确教导,对成圣而言,神的话语是全备的。我们可以列举许多经文来说明这是保罗的事工哲学。比如他传讲基督,并不是去借用世俗的智慧或资源来补足,而是明确将其看为敌对的。如果圣经宣称对成圣而言是全备的,我们就不应该期待圣经之外有任何知识能作为补充。比如希伯来书4章12节所说的:“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 神的道显明人心。而那些属灵、道德、情感、受苦、罪等问题——圣经对此都进行了充足地讲解。因此,无论我们如何定义“普通恩典”,都不能与圣经的“自我充足性”教导相冲突。所以我们需要从圣经出发来理解“普通恩典”,这是一个散发神荣耀光辉的教义,神向全人类施行慈爱,我们应当赞美祂。当我们看到神如何延迟审判、约束罪恶、赐下祝福,我们应当称谢祂。但我们不应认为这创造了某种我们需要采纳的新知识体系。我们应当用圣经关于自身充足性的教导来解释并限制“普通恩典”的使用。你明白我所说的吗?对此你会怎么回应?

戴尔·约翰逊:完全同意。我在想,回应这些基本观念时,我们当然无法在二十多分钟的播客里全面讲解“普通恩典”。但我们可以为听众打开一些讨论的思路。当我在思考“普通恩典”时,我会问:“我所看到的某些现象是出于神的良善吗?我应当如何理解其对辅导的意义?”但我们不能因此推翻我们既有的教义根基——不能推翻我们的释经学,不能推翻我们关于“人”的认识,不能推翻我们对“知识”的来源认知,也不能推翻我们对圣经辅导“成圣目标”的认识。我们不能使用神以外的资源去达成属灵上的成圣。圣经清楚地说,成圣是通过信心而来。歌罗西书2章6节说:“你们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稣,就当遵他而行。”而信心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神的话来的。所以我们在谈论“普通恩典洞见”时,必须谨慎,这样的说法会影响我们所持守的各项核心教义。我们在将这类说法引入辅导实践或思考中时,必须非常小心。我最后总结一句:我们无法在一集播客中讲尽“普通恩典”,还有许多内容可以在未来探讨。比如,我们如何分辨人所行的“社会性良善”或“属世之善”与神眼中“属灵上的善”?这是我们必须厘清的。“属世之善”不能满足教会的事工目标。我们的目标不是停留于外在的“善”,而是追求在神眼中被看为“善、正直、公义”的事。希伯来书5章14节说,“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这种分辨力必须是从神视角出发的,而不是世俗的标准。未来我们可以继续探讨这些在圣经辅导界非常重要的议题。马歇尔,谢谢你在这个关键时刻引导我们思考,相信这会帮助许多听众。谢谢你,弟兄。

本文获授权节选翻译自(ACBC)圣经辅导员认证协会Implications of Common Grace。受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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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约翰逊(Dale Johnson)博士是ACBC的执行董事,也是中西部浸信会神学院圣经辅导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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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阿德金斯(Marshall Adkins),他是密苏里州堪萨斯城中西部浸信会神学院圣经辅导的助理教授,也获得了 ACBC 的认证。他与妻子瑞秋(Rachel)育有三个孩子。